“请自收到监察建议书之日起抓紧落实,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告集团监察专员办。如有异议,可自收到监察建议书之日起5日内向集团监察专员办提出。”免税集团监察专员办近期根据日常监督和线索处置情况,向集团下属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吉大免税商场)、集团业务部发出了两份监察建议书。
监察建议书提出,吉大免税商场存在综治管理工作不到位、接待用酒管理不规范、接待费用支出不合规的问题;业务部存在样品(品鉴品)管理制度和处理流程缺失、保管不规范、出入库无登记且流向不明的问题。吉大免税商场、集团业务部高度重视,在收到监察建议书后,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整改责任,突出重点,明确整改目标,对违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,对缺失制度逐一进行了修订,对关键环节逐一进行了梳理,分别于4月21日和4月23日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。
在吉大免税商场、集团业务部落实整改过程中,免税集团监察专员办密切跟踪督办,对其整改措施进行分析研究,并及时提出相关意见。在收到整改情况报告后,免税集团监察专员办又对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杀了一个“回马枪”,进行了一次检查,确保监察建议“掷地有声”,既体现了免税集团监察专员办监督直插一线的“深度”、直面问题不回避的“辣度”,又体现了协助下属单位改进工作、完善制度的“温度”。
下一步,免税集团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将立足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,以党纪法规为准绳,以监察建议为手段之一,对集团正风肃纪保持高压态势。同时,坚持严字当头、抓早抓小,发现问题早提醒、早纠正,及时堵塞集团及各下属企业廉洁风险点,为企业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规范化贡献纪检监察力量,确保集团整体肌体健康和良性发展。